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2日表示,要积极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为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制的保障。
姚刚说,2004年实施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为基金业规范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年,随着资本市场和基金业的快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这个《基金法》已经不能完全地适应当前基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比如,私募基金行业这两年取得了非常重大的发展。目前的《基金法》只负责公募基金的监管。因此,中国证监会将配合立法部门加快推动基金法的修订步伐,进一步严格行为准则,加强行为监管,放松业务管制,促进业务创新,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基金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市场内在的约束机制,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统一理财产品监管标准,适当扩大监管范围,坚持集中统一监管,防范和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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