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教委28日发布,从2014年逐步放开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根据《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非京籍”考生参加高职招考的申请条件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北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 END .
版权声明:所推送文章及图片非商业用途,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