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
同岗同酬当变成法治常态
发布时间:2009-10-12 作者:新民网| 阅读(2817)

  近日,江苏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正式启动。所有事业单位将首先完成岗位设置,通过岗位设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改变现行身份管理模式,工资将依照岗位等级来确定,单位正式聘用所谓“编外人员”也将与在编职工逐步实现同岗同酬。如确因事业发展需要,现有人员超过编制员额的,可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设岗。

  虽然《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但由于劳动法规定比较笼统,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的具体惩罚机制,正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在很多用人单位,“同工同酬”成了编外人员的奢望。曾有报道说,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儿,聘用工和正式工、农民工和城镇工、编制外和编制内,收入甚至会差出10倍。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尤为明显。

  江苏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变现行身份管理模式,工资将依照岗位等级来确定,编外人员将与在编职工逐步实现同岗同酬。可以起到弥补劳动法规定笼统的不足,具有积极意义。笔者期待,同工同酬变成法治常态。

  其实,不仅事业单位存在同岗不同酬的问题,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体制内、体制外职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客观地说,这一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用人怪现象,愈演愈烈,与现在社会转型期各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等因素有关。但是不管怎样,这种有悖社会公平,不符合效率优先原则的“同工不同酬”怪现象,确实非改革不可。

  “一单位多制”、同工不同酬用人机制的弊端显而易见。在相同劳动条件下,它既不能调动编外职工的积极性,也容易让体制内职工产生无形的优越感,养尊处优,失去进取心。这种按身份取酬的做法,一方面让在身份上处于劣势地位的农民工不安心工作,另一方面也使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了低素质员工的“养老院”、人情关系与腐败的温床。这不仅易造成单位内部不和谐,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与长远发展也十分不利,而且会损害社会公平。

  改革、完善分配制度十分迫切与必要,但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单位一般实行的是身份管理体制。单位内部“论资排辈”,搞小圈子利益,按身份血统论英雄。不管工作岗位与工作业绩的大小,一概以身份、职务、级别、用工的形式来决定职工的劳动报酬分配。所以,要真正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实行人事体制改革,用人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从体制上消除身份差别才是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的关键。江苏省改变现行身份管理模式,依照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抓到了同工不同酬的要害,值得期待。

  但是,从按身份分配真正转变为按岗位分配,在用人单位收入水平无法大幅提高的现实条件下,要让在身份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编外人员获得合理的工作报酬,必然会触动那些占有身份优势的体制内职工的既得利益,而且高薪阶层在薪酬分配中往往享有自主权与话语权,领导层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并不愿意自我减薪。

  有经济学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虽然社会分工千差万别,社会贫富悬殊不太可能根本消失,但是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公平,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实现同工同酬这一朴素的公平分配模式,应该可以做到。

  要消除用人制度上的身份壁垒,寄希望于用人单位良心发现,主动地合理调节内部分配关系无疑困难重重、障碍多多。江苏省打破事业单位身份壁垒,值得期待。但是再好的制度还要靠人去执行。明确同工不同酬的相关罚则,落实同工同酬待遇比出台规定本身要重要得多。

  进一步说,不仅事业单位要进行同工同酬改革,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打破身份壁垒,实现同工同酬。让体制外与体制内职工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在同一片制度蓝天下工作,十分重要。
 

. END .
版权声明:所推送文章及图片非商业用途,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处理,谢谢!

电话:15810289517
华尔街猎头

华尔街猎头

扫一扫查看更多职位

专注于 高级 金融人才
版权所有:华尔街(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旗下网站:华尔街猎头   资质公示   企业热线:15810289517    
ICP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B2-20213984]  [京ICP备11018102号-1] 人才许可证号:RC1009319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