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成都为西南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不仅是成都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四川乃至整个西南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详尽地对成都的综合经济实力、金融业发展状况、5.12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利用、成渝经济区的历史机遇、重庆的挑战等方面予以全面的分析,总结出成都的优势和劣势、机会和威胁,在此基础上提出成都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初步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不仅直接反映着经济的区域性特点,而且经济的区域化也会反作用于金融运行,形成金融运行的区域化。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区域金融成长能加速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如果区域金融本身被压抑就会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一个地区要实现跨越式、赶超型发展,必须建立机构集中、市场发达、信息通达、设施先进、服务高效的区域性金融中心,通过金融中心集聚资本以及其它生产要素,推动该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就成都而言,其作为省会城市,在四川省乃至整个中国西南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中,历来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为顺应成渝经济区和灾后重建的要求,不失时机地构建成都为西南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这不仅是成都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四川乃至整个西南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早在1993年7月,国务院就在国发(93)56号文件中将成都明文确立为西南地区“三中心两枢纽”(科技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三中心两枢纽”是对成都在全国的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的重要定位,这既是对成都综合经济实力的肯定,更是对未来成都进一步发展做出的方向性指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对世纪转换期西南区域经济的中长期战略部署,客观上也要求西南五省市具备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在此大背景下,2006年12月19日《成都市金融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正式颁布,其描绘了五年后成都金融业的新蓝图:市委、市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形成一个凝聚力和辐射力强、以投融资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性金融资本集散中心、金融活动交易调控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中介服务中心[2];2008年9月26日,在首届“中国成都金融街论坛”上,成都市锦江区明确提出要把东大街打造成成都的“金融街”。这些举措无不显示出了成都市政府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决心。但从成都的实际情况看,却存在金融规模相对较小、金融结构不合理、金融产业相对分散,整体竞争力弱等问题,因此如何在五年内实现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就成为理论界急需解决的难题。
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理论综述
(一)金融中心的内涵
国内外不同学者对金融中心的定义不同:美国金融学家Kinderberg(1974年)从金融中心的功能角度给出的定义是:金融中心聚集着银行、证券发行者和交易商,是承担资金交易中介和跨地区价值贮藏功能的中心区。它不仅对个人和企业的储蓄及投资进行跨时结算,将资金从储蓄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手中,还会影响不同地区间的资金交付和转移;我国台湾学者李芝兰指出:所谓金融中心,系指全球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借款者及投资者聚集并进行国际资金借贷的城市或地区。很明显,她所给的定义强调了金融中心的国际金融交易集中地的特点,但这一定义显然不适用于某一国的全国金融中心和国内的地区金融中心;我国香港学者饶余庆(1997年)对金融中心的定义是:金融中心是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高度集中,各类金融市场能够自由生存和发展,金融活动与交易较其他地方更有效率地进行的都市;我国内地学者刘文朝认为: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集中,在金融的筹集、分配、流动方面起着枢纽作用的中心城市称为金融中心[3]。
从理论上讲,金融中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就其影响力和作用度看,金融中心大体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国际金融中心,其影响力和作用度辐射全球,伦敦、纽约、东京是目前世界三大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二是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其影响力和作用度辐射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如欧洲的法兰克福、苏黎世、卢森保;亚洲的新加坡、巴林、中国香港;北美的洛杉矶、多伦多等。三是国内金融中心,其影响力和作用度辐射国内多数城市,在一国金融活动中起主导和推动作用。就我国而言,国家级的金融中心的确定和衡量标准虽然有着不同的见解,但一般来说,上海、北京、深圳三个城市的影响力和作用度是最大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3月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地位。四是国内区域性金融中心,其影响力和作用度辐射国内区域一些城市,即以某一中心城市为依托,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迅速集聚金融资源并辐射周边城市,本文所提出的成都构建的金融中心就属于此种类型。
(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理论研究综述
通常所说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指在某一区域内金融机构聚集、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交易活动频繁,融通集散资金功能强,且对区域经济能产生极化和扩散效应的中心城市 [4]。国内对区域性金融中心进行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进入21世纪国内各主要城市纷纷将建立区域性甚至全国性金融中心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之后,理论界对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研究也成为一个热点。围绕大连、武汉、重庆、南昌等中心城市,纷纷有学者对于建立该区域的金融中心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目前我省的一些学者也对成都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对建立金融中心的模式研究方面。雷永健(2003)从加强政府指导、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货币市场、改善金融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成都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对策。吴婷婷,何凡(2007)认为成都可借鉴“北京金融街模式”,实行“分步实施、分层推进”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信息成都”、“诚信成都”、“金融成都”的建设;在构建初期,选择政府主导为主的地方金融发展模式,加大政府对金融的支持力度。殷孟波(2007)认为构建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是解决西部资金渠道的重要途径,给出了西部金融中心应有的角色定位,并分析了西部金融中心在优化整合区域内资金渠道和聚集引导区域外资金渠道的效应,认为西部金融中心的生成模式应遵循政府推进模式。
但成渝经济区的建立和汶川大地震后对成都金融中心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在2009年1月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金融中心,这些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使得成都建设金融中心的思路需要重新调整。本文就是基于这样一个背景,试图对成都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进行详尽的战略分析,为找出更能突出成都自身优势并能与重庆错位发展的策略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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