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工作
, "/>为了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到位,辽宁省从现在开始实施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动态监测制度,各高校书记、校长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全责。
2010年,辽宁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到24.5万人,创历史新高。为将大学生就业工作落实到人,辽宁省按照“一校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各高校按照“一院系一策”、“一专业一策”的原则,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每一位毕业生。
为此,从本月开始,全省对大学生就业状况实施月报告制度,各普通高校每月28日报送就业进展状况。月报告制度将持续到明年5月。2010年5月10日至6月15日实行就业进展状况周报制;6月16日至7月15日实行日报制;7月16日至8月底实行周报制。
为了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有资金保障,各高校将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资金,资金比例应不低于上年学校学费总收入的1%。同时借助各方力量,确保明年全省将举办不少于8000场的不同形式、丰富多彩的校园招聘会。为了节约毕业生的求职成本,各高校都要设立毕业生专用远程视频面试室和信息查询室,并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视频设备供毕业生免费使用,方便毕业生参加网络招聘会。学校不仅要为大学生提供不少于8学时的创业教育课程,还要在大学科技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及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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