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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报销医保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发布时间:2010-03-29 作者:京华时报 | 阅读(959)

 市民刘先生反映:我前几天在外出途中出了车祸,被急救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急诊室。由于事发突然,我当时并未携带社保卡,请问在急诊就医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否可以进行医保报销?

  回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目前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急诊未持卡、企业欠费、参保后未发卡及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的,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因此,刘先生可以报销医保基金。

  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进行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就医时无须持社保卡,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原流程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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