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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境外资产超4万亿元
发布时间:2010-11-08 作者:东方早报 | 阅读(1191)

 国资委要求央企“出海”维护企业和国家良好形象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6日介绍说,据统计,到2009年底,有108家中央企业在境外和港澳地区设立了境外子企业和管理机构,境外资产总额超过了4万亿元。

  黄丹华在第四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说,当前无论是开拓市场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获取经济资源,争取技术来源,还是突破贸易保护壁垒,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公司,“走出去”都是一种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中央企业来说,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海外经营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符合国家“走出去”的战略要求,也是中央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和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黄丹华介绍说,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中国五矿、中远集团、中国建筑、中国有色集团等一批中央企业的海外投资和经营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黄丹华指出,中央企业开展境外业务必须坚持长期合作、和谐共处、互利共赢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国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依法经营,重信守约,并注意妥善处理与所在地政府、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关系,特别是主动履行好社会责任。要努力提高境外投资、工程承包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良性竞争意识、战略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维护企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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