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2日报道的“深圳女股民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江钻股份(000852,股吧)未履行股改承诺”一事,昨日又有新变化,法院已经将起诉材料寄回给委托律师,且未给出任何说明。
据提起此次诉讼的颜红的委托律师刘陆峰介绍,他于6月28日第一次去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法院说被告江钻股份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不一致,法院不具有管辖权,让律师更改诉状。6月30日,他第二次来到开发区法院,接收材料的立案庭法官告之,要原告本人亲自来法院,在诉状上签字按手印方可受理。
昨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将起诉材料寄回给委托律师,而没有给出任何为什么退回的说明。
刘陆峰说:“法院这样做,显然违反了有关规定。”
颜红表示,她还将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END .
版权声明:所推送文章及图片非商业用途,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