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督促各地继续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今天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透露,下一步将"继续修改完善《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加快《企业工资条例》立法工作。"
据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上海等19个地区调整并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在15%左右。同时全国有18个省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北京市探索发布了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
另据透露,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在进一步推进,以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为重点的"彩虹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将争取用5年时间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来源:法制日报
. END .
版权声明:所推送文章及图片非商业用途,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