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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率的计算
发布时间:2009-01-19 来源:中国保险报| 阅读(1047)

 统计数据打架,在中国堪称一个“非正常”的正常现象。近日有关中国失业率的统计数据,不过是这种“非正常”的正常的再次凸显。

  2008年12月15日,中国社科院发布2009年《社会蓝皮书》,其公布的2008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是9.4%,显示就业形势异常严峻。而人保部在去年11月20日公布的截至去年三季度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似乎形势仍在可控之内。尽管人保部认为失业率还会有所上升,但却着重提及,将2008年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之内没有问题。

  字面概念而言,中国社科院的数据反映的是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而人保部的统计,则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显然,用词的不同,在直接导致统计方法、统计范围不同之时,也直接导致了统计数据的不同。

  中国目前对失业率的官方计算,同引起巨大争议的社会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有很大相似。按照标准的概念来认识,失业率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失业率概念,是指失业人数同从业人数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关系,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可以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人数所占的比重。

  由此,中国社科院的“调查”式统计,大体可以看作是在努力地“与国际接轨”。虽然其如何展开“调查”仍存技术问题,但相对来说,也许更为接近社会实情。《中国经济时报》的一篇文章即提到,中国2009年上半年的失业率预计将升至11%。这与社科院的数据已经比较接近,可以作为对照判断的参照。

  而目前官方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概念,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同城镇从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关系。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仅限定于要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同时还特指非农业户口。或言之,农业户口人员,在官方统计口径里,是不存在什么失业之说的。

  中国国务院参事陈全生日前指出,在全球金融危机重压下,中国已有67万家小企业被迫关门,约有670万的“就业岗位蒸发”,使中国真正失业人数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30万。

  去年12月29日人保部透露,2009年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0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信心来自哪里?如果2008年失业率控制在4.5%之内没有问题,2009年控制在4.6%以内,想必更没问题。乐观和信心其实并不完全在于增长目标太小,还在于国家4万亿投资拉动在2009年肯定会见效、在于富有特色的统计方式——是城镇的,而且还一定要是登记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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